民办学校应该任用怎样的财务人员?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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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询问民办学校办学者,学校在用人时应选择任人唯亲还是任人唯贤?相信多数办学者都会选择任人唯贤。办学者通过引进好老师、好校长,狠抓教育教学质量,既可以在当地获得教育部门的赞许,也能得到社会的高度认可。如果问,我们民办学校办学者在财务人员的任用上是选择任人唯亲还是任人唯贤?办学者的答案可能就不会如此干脆了。


从笔者服务的众多民办学校当中,财务人员任人唯亲现象较多。因为资金是学校的命脉,缺乏资金学校无法运转、举办者权益受到影响、师生利益都得不到保障,所以办学者们首选亲戚、朋友等那些与自己关系密切的人去负责财务工作,因是自己人,所以不用担心他们会做出舞弊行为,把钱和账交给他们负责心里放心。另外,因为了解此人品性,所以坚信他们不会轻易透露学校财务情况,而且大家关系好也能从此人口中知道些“小道消息”。任人唯亲的好处还是很多的。


笔者在对民办学校进行法财税风险评估时发现,在办学者任人唯亲思想较重的学校,财务问题往往较为严重。比如说,坐支现金(收到现金未存银行直接用于支出)、白条抵库(用不合法的便条、白头单据来抵补库存现金)、银行票据及财务章法人章交由同一人保管、网银未分设制单、复核权限或制单与复核权限网银U盾交由同一人保管和操作、学校无资金监管机制、白条入账……因为这些办学者在任用财务人员时将信任放在了任职能力和财务制度建设之前,重用了那些不太懂财务的亲属去负责财务工作,结果把钱、账搞得一团乱,还直接或间接增加了学校的经济损失。


对于民办学校在任用财务人员方面的注意事项,笔者在此有以下三点建议:


第一, 所用人员的任职能力要与岗位职责、任职要求相匹配

学校可以根据会计业务需要设置会计工作岗位。一般会计工作岗位可设为:财务负责人岗、会计岗、出纳岗。财务负责人岗主要负责学校财务的全面协调和管理,参与学校经济决策。会计的岗位职责可以是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帐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内容。出纳主要负责学校资金保管、款项收支业务的操作。建议学校应当结合管理需要和人力成本预算情况,制定财务岗人员编制、确定财务各岗位的工作职责、明确财务岗位任职要求,聘用财务人员时坚持任职能力与岗位任职要求相匹配。


第二, 岗位职责设计时严格遵守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

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有可能掩盖其错误和舞弊行为的职务。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要求业务经办与授权批准不能由同一人负责。同理,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也不能由一人负责。比如说,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学校不能让一个人去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学校通过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原则设计财务各岗位的工作职责,通过明确岗位职责与分工来规避财务舞弊行为。


第三, 财务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能担任本校出纳工作

出纳为财务负责人的直系亲属增加了两人联手套取资金或挪用资金并掩盖其违法行为的风险。从风险控制角度,笔者强烈建议办学者不要让财务负责人的直系亲属担任出纳一职。

    

当下民办学校的办学者对财务人员聘用上任人唯亲的,大多因为财务应有的部门职责认识不深,将财务部门工作认定为管钱、做账,忽略了财务部门对学校的成本控制、风险控制、收益控制、资金流动性等控制职能。笔者认为,办学者们只有认识到财务工作的重要性,选聘更具专业性的财务人员负责财务工作,才能发挥财务部门应尽的核算、控制、预测和参与经济决策等重要职能。 


文章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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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玲:杭州时代教育管理联盟财务总监;浙江省发展民办教育研究院财务咨询师;从事财务工作近30年,其中为民办学校提供财务专项咨询服务近7年,熟悉民办教育财税相关政策,曾为上百家民办学校提供过财务体系建设、财税风险评估及分类管理财务清算指导等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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