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玲:200万虚开发票致校长获刑!民办学校:从刑责边缘到合规避险的实操指南

来源:本站   作者:管理员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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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朱晓玲:浙江省发展民办教育研究院财务咨询师,时代智汇咨询财务总监;从事财务工作近30年,其中为民办学校提供财务专项咨询服务近10余年,熟悉民办教育财税相关政策,曾为上百家民办学校提供过财务体系建设、财税风险评估及分类管理财务清算指导等服务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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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Established Case

某民办学校为冲抵办学成本,通过中介开具150万元“咨询服务费”发票入账,实则无任何咨询服务。税务稽查中,因资金流向个人账户、无合同及成果交付记录,被认定为刑事虚开,校长被判缓刑,学校补缴税款及罚款共计320万元,招生资格险些被吊销。

这起案例撕开了税虚与刑虚的本质差异:税务虚开多因开票细节偏差(如数量、单价与实际不符),处罚以补税、罚款、滞纳金为主;而刑事虚开是“无业务开票”“买票抵税”,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涉案金额10万元以上即可能触发刑责,两者仅一步之遥。

民办学校降低风险、“化刑为税”的核心在于筑牢真实业务防线,具体可从三方面发力:

业务留痕全链条合规:采购需留存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正规合同,物资验收需双人签字确认,付款必须通过公账并备注用途;教师工资、课时费需签订劳动合同,通过个税系统申报,附授课记录佐证,杜绝用“白条”或虚开发票冲抵。

财务内控刚性约束:设立采购、财务、审计三部门制衡机制,采购部门无权直接付款,财务部门凭完整业务凭证审核,审计部门定期核查业务真实性,避免“一人说了算”的风险漏洞。

全员税务意识提升:定期组织决策层、财务及业务人员参加税法培训,明确“买票抵税”“无业务开票”的刑事后果,将合规要求嵌入日常办学流程。

若税务检查发现问题,务必牢记“黄金应对法则”:

  1. 主动配合不抗查:第一时间提供合同、银行流水、业务记录等资料,切勿隐匿、销毁证据,避免从“税虚”升级为“妨碍公务”。

  2. 专业介入明定性:立即聘请财税专业顾问梳理业务事实,区分“开票失误”与“无业务虚开”,对初步定性提出异议。

  3. 及时救济挽损失:若对税务处理决定不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诉讼,通过法律途径争取降低处罚。

民办学校的口碑与存续,从来系于合规一念之间。守住真实业务底线,才能让教育事业在阳光下稳健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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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教育新政密集出台,对民办学校的规范办学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在复杂多变的环境下,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和管理者在法财税方面遇到诸多困惑和问题。在我们的咨询实践中发现,民办学校的问题主要密集出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如何实现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举办者的利益诉求?
2. 民办学校举办者如何实现控制权?
3. 民办学校举办者如何避免被认定为挪用办学资金而遭受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4. 民办学校如何做好税收筹划?学校主体适用的税收政策有何不同,有哪些税收优惠可以享受?在金税四期财税处理核查更加严格的大环境下,涉税风险如何规避?
5. 民办学校如何对办学资金进行管理?如何避免因缺乏制约机制导致财务管理混乱或造成管理漏洞?公私账户混用导致的法律风险有哪些?
6. 在民办学校招生锐减的情况下,如何通过节省成本开支促进学校经营的良性循环?如何建立完善内部制度节省开支?

如果您的学校正为上述问题所困扰,我们将为您排忧解难!多年以来,我们致力于担当办学人和管理者规划民办学校未来的好参谋,既服务于民办学校的整体战略规划和局部策略制定,又可以就特定法律、财税专项事务提供专业意见,从而提升学校决策的有效性。作为办学人和管理者身边的法律财税贴身顾问,我们的精诚服务,将为民办学校的安全运行和稳健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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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晓玲:13588146861(同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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