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建议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立即开展民办教育执法检查,督促地方各级政府立即停止对民办学校的违法行政行为,保障民办教育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能够享有更多更好的优质教育资源。
有咨询者就《实施条例》向笔者提出,第十二条规定可以进行举办者变更,第十三条规定任何社会组织和个人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其中“兼并收购”是间接实现举办者变更的方式之一,那么是不是客观上限制或禁止了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实施学前教育的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举办者变更?怎么理解《实施条例》第十二条与第十三条的关系,两个条文之间是否存在矛盾?
“其疾如风,其徐如林”,这是《孙子兵法》中对用兵之道的经典描述,也是当下民办学校面对复杂变局时所应具备的战略能力。衷心期待广大民办学校能在战略的快与慢之间找到适合自身发展的平衡点,实现内涵品质和外显品牌的双重突破,收获时间的玫瑰。
如何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从容切换于不同的话语体系之间,把握“沉稳”和“鲜活”之间的平衡?
民办学校在提供“法定教育”之外还提供“校定教育”,前者是与公办学校所开展的教育活动相对应的部分;后者是体现民办学校自身办学特色的部分。
非营利比营利更公益,所以我们要提倡非营利;公办教育比民办教育更公益,所以我们要提倡公办教育。应该说,这种理解都是不准确的,如果成为地方政府管理民办教育的政策指导思想,则是十分有害的。
如何应用媒介传播的力量,重塑学校品牌形象,改善舆论环境,是民办学校重要的课题!
2021年5月14日,中央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对《原条例》中的37个原条文进行了修改,同时新增22个条文,删除8个条文,并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让学校适应学生,而不是让学生适应学校。
本文结合学校品牌建设的实际情境,为大家分享六条传播心理学的常见效应,以期对民办学校品牌建设有所裨益。
民办教育是中国社会制度选择和文明进化的共同选择,民办教育有光明的前途,暂时的乌云不可能永远遮蔽太阳的光芒。
本文重点讨论了营利性民办学校破产路径及程序适用相关问题
国家对民办学校实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分类管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通过不当关联交易来规避“不取得回报”的违心选择,目前对非营利性学校关联交易的监管机制缺失,监管主体不明确,违法成本低。文章针对存在的相关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此次公布的“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与以前相比,在哪些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调整后对民办教育会产生哪些新影响?且看田老师为您“追根溯源”,帮助您深入认识和理解。
校长作为学校的灵魂人物,言语和行动对学校具有重大影响,校长若能在日常情境中,关注个人品牌的营造、传播和维护,将对学校的品牌构建大有裨益。
对于教师,学校有关的税收优惠进行了全税种的梳理
普惠性学前教育的本质是儿童权利的平等保障,如何实现普惠呢?
三大方面入手,挖掘学校品牌故事题材
如果我们坚信一个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民族一定会实现她伟大复兴的百年梦想,那就让我们共同见证中国私立教育传统的伟大复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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